4.3 管道及其附件


4.3.1 在通向每个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的灭火系统主管道上,应设置信号反馈装置。
4.3.2 管道及其附件的公称工作压力,不应小于在最高环境温度下所承受的工作压力;公称工作压力和最高环境温度取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《气体灭火系统及部件》GB 25972执行。
4.3.3 灭火剂输送管道应采用无缝钢管。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》GB/T 8163、《高压锅炉用无缝钢管》GB 5310的规定。管道内外表面应做防腐处理,防腐处理宜采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方式。
4.3.4 安装在腐蚀性较大环境的管道,宜采用不锈钢管。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》GB/T 14976的规定。
4.3.5 启动气体输送管道宜采用铜管,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铜及铜合金拉制管》GB/T 1527的规定。
4.3.6 灭火剂输送管道可采用螺纹连接、法兰连接或焊接,并应符合下列规定:
    1 公称直径不大于80mm的管道,宜采用螺纹连接。
    2 公称直径大于80mm的管道,应采用法兰连接。采用法兰连接时,法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对焊钢制管法兰》GB/T9115的规定,且宜采用高压复合垫片。
    3 钢制管道附件应进行内外防腐处理,且处理方式应符合环保要求。
    4 使用在腐蚀性较大的环境里,应采用不锈钢的管道附件。
4.3.7 灭火剂输送管道与选择阀采用法兰连接时,法兰的密封面形式和压力等级应与选择阀本身的技术要求相符。
4.3.8 灭火剂输送管道不宜穿越沉降缝、变形缝,当必须穿越时应有可靠的抗沉降和防变形措施。

条文说明

4.3.1 信号反馈装置在灭火系统管道中,常以采集压力信号或流量信号的形式对系统的工作状态进行监控,并将其转换为电信号输出,输出的信号反馈到报警主机,确认系统启动并做出防护区的安全提示。
4.3.3 当灭火剂输送管道采用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时,为防止环境对管道的腐蚀采用符合环保要求的表面防腐处理,目前常采用表面镀锌的方法,为满足管道内外表面防腐处理要求,建议采用热镀锌处理。
4.3.6 灭火剂输送管道连接采用的螺纹,指可密封的螺纹,如现行国家标准《55°密封管螺纹》GB/T 7306.2规定的R螺纹,《60°密封管螺纹》GB/T 12716规定的NPT螺纹。
4.3.8 由于建筑物所处的环境与自身条件的变化,如地质、建筑物基础、建筑物载荷的变化均会引起建筑物的沉降与变形,这种沉降与变形在一定程度上会对灭火管道造成损坏,为避免灭火管道的损坏尽量不穿越沉降缝、变形缝,当必须穿越时按规定采取行之有效的可靠措施,解决与补偿管网变形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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